機構入會須知
一、機構申請入會流程
1、入會資格:凡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設立的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和個體,以及房地產專業協會和其他相關行業組織和機構,承認本會章程,自愿申請并經會長辦公會審查批準,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2、入會程序
(一)成都市房地產經紀協會單位入會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機構入會申請表;
(二)經會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三)由秘書處辦理入會手續,并召開新入會單位歡迎會,頒發會員證書(有效期為一年,每年更換)。
二、機構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享有本會章程規定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并享受活動優惠待遇;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優先取得本會的信息及編輯出版的書刊資料等;
(四)有對本會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五)有請求協會給予幫助,享受協會保護其正當權益的權利;
(六)有權委托本會就企業和行業共同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政策性建議;
(七)享有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權利。
2、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和行規行約,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名譽;
(三)接受本會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
(五)及時主動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依照規定按時交納會費。
3、會員的退會和除名
(一)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并交回會員證書和會員牌;
(二)會員如果連續兩年無故不交納會費或因單位撤并不復存在的,不履行會員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
(三)會員如有違法和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行為,損害行業利益和形象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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